上网第一站
菜谱大全 劳动与法 常用软件 法律园地 一站论坛          
首页 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行业法规 地方法规 国际条约 英文法律 案例汇编 法律课堂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29    字体: [ ]

【标    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的通知
【所属类别】  国务院及其部门行政法规
【颁布日期】  2007-12-21
【实施日期】 2007-12-21
【有 效 性】  有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委办〔2007〕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近年来,各地区依照有关规定在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多数重特大事故能够按时结案,一大批事故责任人受到了党纪、政纪追究或刑事处罚,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对不法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事故查处缓慢,事故责任人迟迟得不到责任追究,一些不法分子迟迟不能被绳之以法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快对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组织一次针对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的检查。对近两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由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指定牵头部门组织公安、安全监管、煤矿安监、监察、检察、法院、司法等有关部门开展检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事故调查进展情况,是否按期结案,延期的要说明情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处罚,以及对责任人的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决定是否落实到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起诉、立案、审理、服刑等情况,责任追究或刑事处罚不到位的,要说明原因。

  三、对事故调查进展缓慢的案件,要限期调查结案,责任追究包括刑事责任追究要限期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不准压案不办,或在办案中设置障碍。

  四、对2005年以来的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决定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请于2008年1月15日前书面报我办。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热点文章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作年限
·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
·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班级以下复
·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
·中国人民解放军班级以下复
 相关文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防范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修改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


上网第一站 www.1zan.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4-2006 站长QQ :点击发送消息和我们联系308006652